Michael Jordan(我们熟知的篮球巨星飞人Jordan)与福建乔丹公司四年多的拉锯战告一段落。12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对“乔丹”商标权争议案进行公开宣判,最终裁定,涉及中文“乔丹”的三件案件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,中文“乔丹”商标应撤销。而涉及拼音“QIAODAN”的四件案件,则驳回了Michael Jordan的再审申请。
美国飞人Jordan没真赢,福建乔丹公司没真输
1、商标注册有45个大类,每个大类别的商标都是需要单独注册的。
2、美国飞人jordan对福建乔丹公司注册的一系列商标(68个商标)提出了异议,在双方多年的官司拉锯战中,赢了部分官司,使福建乔丹公司失去了部分商标(3个)。
3、但是,美国飞人Jordan赢的那部分商标是一些配饰类别上的,福建乔丹公司在核心品类上的商标目前并不受影响,目前的经营从法律层面影响有限。
business is business,让法律来评判,让市场来检验
中国企业抢注美国有价值的商标,欧美日抢注中国有价值的商标,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同仁堂、五粮液在多国被抢注;海信电器花了大价钱从西门子手上换回来欧洲的hisense商标;苹果公司花大价钱从唯冠手中买下ipad商标。不服?忿忿不平?用钱摆平!用法律摆平!学学商人、美国新晋总统trump,已经在中国注册了几十件中英文商标捍卫自己的权利。
在中国发展的初期,有非常多打擦边球的品牌,香港苏泊尔、法国xxx奶粉、美国xxx音响、日本xxx化妆品…都屡见不鲜,在一开始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,一部分企业做大了,在香武仕音响、达芬奇家具事件之后,很多企业也都聪明的洗白上岸了。消费者会成长,市场会教育企业来成长。
企业要认真审视品牌名的长远价值和短期价值,客观评估品牌名的正面与负面的影响
"挡中央内裤"若不是新闻负面太大估计也注册成功了;"泄停封止泻药"虽止住了“谢霆锋”来告它,但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大家可能忘了有一个和福建乔丹公司极其相似的案例。同样在福建的361°鞋以前叫别克鞋哦,因为注册类别不同,别克汽车虽被揩油一时拿他没法子。但别克汽车(通用公司)法律部门的双眼一直紧紧盯着别克鞋,让别克鞋一直小心翼翼经常麻烦不断。终于别克鞋受不了,痛定思痛改名361°。据说361°就是转了一圈重新开始的意思。现在的361°,不是比当初的别克鞋更棒棒哒么!
飞人Jordan和福建乔丹公司的事还没完,这注定是一场拉锯战,后续如何请待下回较量。